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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状况及风险分析
(一)外国直接投资状况
泰国政府一直坚持对外开放、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政策,鼓励外国投资,并将之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与促进技术转让的手段。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铢贬值导致资产价格下降,进入成本低廉,资金流入量剧增。1998年和1999年,泰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分别高达73亿美元和6l亿美元。2000~2001年平均每年的流入外资约为36亿美元。2002年外资骤降至9.5亿美元,反映出投资者对他信新政权的担忧,担心新政权会过分强调民族主义,过分倾向保护国内利益。2003年,在几个大型工程带动下,泰国吸引外资额升至近20亿美元。2004年,尽管泰国投资委员会努力改善投
资环境,但外资流人状况仍不佳。
据泰围银行统计,2004年,泰国吸收的外资主要分布在工业、金融业、贸易业、建筑业、采矿业、农业及服务业等行业。
(二)投资环境分析
1.基础设施
泰国拥有公路4万公里。2004年7月,泰国第一条地铁最终全线贯通运营,该线全长20公里,贯穿曼谷中心。泰国目前只有一个国际机场,首都DonMuang机场,泰国第二个国际机场Suvarnabhumi机场今年底完工,2006年投入运营。泰国有40个港口,其中深水港8个。内陆水运航段4 000公里。
2004年,泰国固定电话的数量增至700多万部,电话普及率每百户拥有固网9.9线。移动电话的发展速度也从1998年的3.5%上升到2004年的36%。前两大移动电话运营商高端信息服务公司(AIS)和DTAC,在2004年底分别拥有电话用户l 520万和780万户,
2.法律法规
泰国拥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于1999年11月24日颁布《外商企业经营法》(简称外企法),列出了鼓励、限制和禁止外籍人士经营的项目。1978年,政府对《外国人就业法》进行修汀,规定外国人申办工作许可的程序、可以从事的职业等。在泰国从事商业活动的外籍人士,首先必须得到劳动部外侨工作管理部门的批准。工作期间,还必须得到移民局的居留延期签证,才可工作,否则被视为非法入境或非法劳工。在签证种类、申请移民方面,政府也作了相应规定。此外,泰国还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商业登记法》,及《关于跨国公司申请设立区域代表处规则》、《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准则》等。
泰周是《纽约公约》的签字国,接受境外仲裁结果。
3.投资政策
自1997年泰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为适应世界经济及投资形势的变化,更多地吸引外资,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先后多次公布新的鼓励政策和措施,现行的奖励投资政策及条例于2000年8月1日签署公布。此后,又做了5次补充修改公告。修改优惠政策的重点放在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重点扶持产业政策、进一步减免设备和原材料进口关税、进一步减免企业所得税、放宽对外国人持股比例的限制、准许外国人购买房地产和鼓励出口措施等方面。
泰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两大类。区域政策方面,以曼谷为中心向外扩展,越向外围投资政策越优惠。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即投资企业享有如下税收优惠:(1)免缴或减半征收进口税:进口税率不低于10%的机器,第一区、第二区减半征收进口税,第三区免缴。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必需的进口原料,第一区、第二区免缴进口税一年,第三区免缴3年。(2)免缴
法人所得税:第一区设在获优惠投资的工业区或工业村里的项目,获免缴法人所得税3年;第二区获免缴法人所得税3年,如投资项目设在获优惠投资的工业区或工业村里的项目,可获免缴法人所得税5年;第三区获免缴法人所得税8年。
产业政策方面,新的促进投资条例将行业优惠重点从过去的制造业转向了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和人才开发领域、公共事业和基础服务业以及环保和预防污染项目上。这些类企业(项目)属特别重视项目,无论设在哪一个区,均可获免缴机器进口税和免缴8年法人所得税的优惠。
泰国特别重视农业及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科学技术发展和开发人才资源项日、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事业、环境保护及污染处理项目以及生产铸造、金属、电子、软什等领域发展。列入鼓励投资的行业种类有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26种);矿业、陶瓷及基础金属工业(18种);轻工业(16种);金属产品、机械和运输设备制造业(22种);电子和电子工业(9种);化工产品、纸张及塑胶业(15种);服务业及公用事业(21种)等七大类行业。
目前受到限制的投资领域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包括种植业、牧业、林业、报业等;第二类为涉及国家安全,或可能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和民间手工艺造成不良影响,或可能对自然资源或牛态环境造成损害的领域,包括武器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和修理业、国内运输和航空业等,外商进入这些领域必须得到泰围政府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第二类为涉及泰国处于竞争劣势的领域,包括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业、水产养殖业、石灰牛产业、会计服务业、法律服务业、餐饮业等,外商进入这些领域必须事先取得外国人企业经营委员会的批准和泰国商业注册厅厅长签发的经营许可证。
此外,泰国还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占比做出一定限制: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及开采矿业等,外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高于49%。
4.金融体系
泰国实行专业化银行制度,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补充来构成金融体系。泰国中央银行职能是发行货币、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管理公债汇兑、经营国库、管理
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商业银行是泰国传统而重要的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各类存款,同业借款或出售大额存单;资金运用主要有贷款、贴现和透支。融资重点在于满足贸易和制造业需求。
泰国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银行,占贷款总额的8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基本都能达到8%的最低要求,但贷款质量不高,平均坏账率达20%。
除商业银行外,商业性金融机构还有金融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政府住房银行等。泰国在较长时期内没有设立经济开发和进出口银行,加之商业银行主要从事短期放款,故经济发展严重缺乏长期资金,特别是与出口加工有关的部门更为严重。
泰国进行外汇管理的法律基础来自《外汇管理法》(1942年)以及根据该法发布的部委法令第13号(1954年)。这些法律构成了外汇管理的基础原则,并根据这些原则发布通告和通知。自1990年5月22口,外汇管制得到放宽。目前泰铢或其他外币的一些交易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进行,只有少数交易要得到泰国银行的批准。
本国居民以及过境非本国居民携带外汇和可流通的票据进境不受限制,但是本国居民所有的这些外汇和票据必须在收到或进入泰国7天内卖给或存在一家商业银行的外汇账户上。对进入泰国的投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是这些外汇必须在收到或进入泰国7天内卖给银行或兑换成泰铢,或存在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上。对每一宗超过500O美元或相当于上述外汇的出售、兑换或存款业务,都必须向1家授权银行提交申请。
在所有适用税务清算之后,投资基金、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可以自由汇出。同样,本票和汇票也可以自由汇出境外。
5.税收体系
泰国颁布了《税法典》,对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所得预扣税、增值税等税率及申报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2002年1月1日后,税务厅对现行税法实施细则发布了若干修正案,对法人所得税、资
产折旧率等做出一些新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小结
未来影响在泰国投资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设施落后成为投资的最大障碍
泰国境内公路、铁路交通不够发达,道路交通拥挤,航空运输有限,交通设施现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2.南部边境三省的不安定问题
他信第一任期期间出现的最严重问题是南部几省再度爆发骚乱。2004年初至2005年4月,这一地区共有700多人被杀。社会不稳定是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
3.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
根据商务软件联盟2002年进行的亚太地区软件盗版情况调查,泰国居于问题严重国家的第五位。
4.本地文化影响
泰国国内对地位、特权和人际关系看得较重。在这种文化中,人们比较能够容忍领导人利用地位和特权,容易滋生腐败。腐败一向与毒品、贫困并列为泰国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二大障碍。
5.语言环境和人文环境问题
泰语为泰国官方语言,所有的法律法规均以泰语为准。给外商带来交流、理解、沟通上的困难。此外,入乡随俗的问题也较突出。
二、双边经贸关系及风险分析
(一)双边贸易
近年来,中泰双边贸易呈现增长态势,尤其是2003年以后,贸易总额增幅明显。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泰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61.5亿美元,较2003年的111.9亿美元增长44.3%。其中,中国向泰国出口55.6亿美元,同比增长59.1%;进口1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7.6%;中方贸易逆差50.2亿美元。
中国向泰国出口的主要是工业品,其中机械设备、钢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消费品居于主要地位。
中国从泰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大米、天然橡胶、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集成电路、音响及电视机零部件、晶体管零部件及电脑零部件等。
(二)双边经济合作
中泰两国政府签有《中泰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保护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两国政府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公司在泰国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1.7亿美元,新签合同额3.7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营业额3 738万美元,新签合同额806万美元。2004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泰国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17家,中方协议投资额2 800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在泰国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262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2.9亿美元。据统计,2004年,泰国对中国投资项目162个,合同金额7.9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1.8亿美元。
(三)双边经贸合作风险分析
未来影响中泰双边贸易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运输瓶颈问题
受航空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昆曼公路尚未全线贯通,澜沧江--湄公河运力不足,连接两地的运输通道还不够畅通便捷等影响,加上中泰之间尚未形成相互配套的物流体系,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在一
定程度上制约双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2.检验检疫标准问题
水果蔬菜在中泰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果蔬属于鲜品,贸易中对时间要求较高。由于中泰两国之间在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体系、通关作业流程等方面缺乏协调统一的机制,通关效率还不够便捷、高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果蔬贸易的进行和扩大。
总体风险评估
泰国实行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治制度,政局稳定,社会总体安定,但地区性武装冲突时有发生。近几年经济恢复较快,外汇储备有所增加,外债负担减轻。严格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政策使得宏观经济比较稳定。由于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外商投资规模偏小。如何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是泰国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
根据目前总体形势判断,泰国的参考评级为5(5/9)级。国家风险水平中等偏高,未来有望缓慢下降。
外经处摘编。泰国有关信息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