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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103届广交会展位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7 16:23:00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尽快做好第103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现将分配性展位下达给你们,请尽快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名优新特展位、保证性品牌类展位和招展展位待收到省厅文件后另行下达。

一、商务部将第103届广交会作为改革前过渡的一届广交会,第103届各类展位仅限本届一次性使用。

二、为便于管理,丽水市交易分团决定本届广交会参展人员实行统一住宿,统一管理。每一参展企业每一展区初定由市外经贸局免费提供一个房间住宿,半个展位的企业免费提供一人住宿。如需增加床位请统一报市局外贸处伏勇(0578-2091670),每床位加收3000元人民币。具体另定。

三、报送参展申请表

为不影响大会对参展企业资料的登记汇总,确保丽水市分团企业顺利参展,请分配到展位的单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务必于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登记工作。

3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第10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附件2),企业参展申请书(附件3)及网上登记申请表汇总后统一送至市局外贸处。

四、每一展区有二个展位的企业,若需进入特装区请于2月28日12:00前,将第103届广交会特装区申请表送达市局外贸处。

五、各参展企业的展位上不得摆放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商标和专利的侵权行为;属授权经营商品,务必带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严禁违规转租,转让展位行为的发生,凡展位上出现与楣板名称不一致的任何文字资料,广交会管理部门一律按倒卖展位处理。

各局在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伏  勇,朱伟雄

电话:2091670,2091671

 

附件:1、第103届广交会分配性展位展区结构及数量表;

     2、第10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3、浙江交易团第10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申请表;

      4、第103届广交会特装申请表;

      5、第10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备案汇总表。

 

 

 

                 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第10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doc
附件3:浙江交易团第10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申请表.xls
附件4:第103届广交会特装展区申请表》.xls
附件5:第10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备案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