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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外经贸〔2008〕43号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市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直相关企业:
中东(西亚)是我市重要的出口市场,2008年1-4月,我市对中东(西亚)出口3161万美元,同比增长67.96%,占我市出口总额的11.21%,主要出口商品为纺织、服装、鞋类、五金、机械、汽配、塑料制品等,其中对阿联酋出口1504万美元,同比增长88.36%。阿联酋的最大城市迪拜是我市出口商品在中东、北非的重要贸易集散地,也是充满着商机的国际经贸合作的良好平台,贸易发展潜力很大。
为帮助浙江企业进一步开拓迪拜及中东地区的市场,扩大浙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省外经贸厅将于今年12月中旬在迪拜举办“2008浙江出口商品(迪拜)交易会”。该展览将作为省厅重点培育和打造境外展会平台,将给予70%的资金扶持(有关展会情况和参展事项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加,并于8月25日前将参展单位展位申请表汇总后报我局外贸处。联系方式:伏勇 朱伟雄,电话:0578-2091670 0578-2091671,传真:0578-2091664。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政府行政中心435室,邮编:323000。
特此通知。
附件:省外经贸厅关于举办2008浙江出口商品(迪拜)
交易会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组织参加 境外交易会 通知
丽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08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