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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外经贸局:
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定于2006年9月8日-11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我省将由省政府领导带队,作为成员单位参加。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洽会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本次“投洽会”坚持以投资促进为主线,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集中展示中国各地投资环境、形象、政策和商机,促进外商来华投资;集中展示世界各国(地区)投资环境、形象、政策和商机,积极引导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突出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突出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对台经贸工作。
投洽会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投资和贸易展览、国际投资论坛及系列投资热点问题研讨会和以项目对接会为载体的投资洽谈。
二、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
“投洽会”会场设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A、B厅为成员单位招商馆,C厅为境外馆,设有国际友城展区、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展区等;D厅为投资服务暨品牌企业馆,设有金融证券保险机构展区、投资服务机构展区、开发区展区等;E厅为旅游招商馆,将举办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我省招商摊位位于A厅11号,总面积160平方米。为突出浙江整体形象,达到最佳布展效果,拟采取开放式布展形式,由省统一布展。请各市以10平方米为最小单位书面上报确认所需面积(见附件),以便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上报时间:7月31日前。
本届洽谈会收费标准为:成员馆招商展位每平方米1200元人民币,由各市参展单位承担,布展费用由省统一支付。
请各市做好布展所需的资料准备工作,待我厅确定布展公司后,请及时提供文字和图片材料。
三、项目组织和行业对接
请各市抓紧组织项目,并在投洽会网站www.chinafair.org.cn上“项目对接”栏中在线详细填报。
本次“投洽会”将增加行业对接会洽谈场次,拓宽对接洽谈领域。对接洽谈时间由原来的3天增加到5天,增设了基金、上市公司、台资企业、品牌连锁加盟、产权交易、高新技术等对接专场,继续举办投资商投资计划说明会和第三国(地区)对第三国(地区)投资项目对接会。
组委会将根据外商对刊登在投洽会网站上项目的意向安排对口洽谈。
四、人员组织
请各市尽快开展各项筹备工作,落实参展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7月31日前上报各分团领队、联络员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外资处 费旦益
电话:0571-87706076, 传真:0571-87706231
电子邮件: investzj@zfte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摊位认购表
2.第十届投洽会展团报名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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