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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6中国——乌克兰贸易与投资展览会的通知
丽外经贸〔2006〕40号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与乌克兰的双边经贸往来、扩大双边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商务部定于2006年9月中下旬在乌克兰首都基辅举办“中国——乌克兰贸易与投资展览会”。“中国——乌克兰贸易与投资展览会”是中乌建交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在乌克兰举办的最大规模的综合性贸易和投资展览,两国政府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国政府将给予参展企业提供专项奖金补贴,乌克兰政府、协会等机构将组织有关对口企业到会参加洽谈,共同促进两国双边经贸合作。
一、展会基本情况:
展会时间:2006年9月中下旬
展会地点:乌克兰基辅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参展范围:
1、电子电器类: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器材、IT产品、数码影音产品/设备;
2、机械设备类:汽车及配件、工业机械设备、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机械;
3、医疗健康类:医疗器械、保健品、中医药产品;
4、轻工纺织类:纺织及服装、鞋类、工艺品、文具/玩具;
5、冶金矿产类:矿山机械、金属加工;
6、其他:市政建设、管道工程、茶类产品、投融资机械、商业咨询机构等。
三、参展费用:
1、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人
2、摊位费:8000元人民币(政府展前补贴16000元人民币,企业交纳8000元人民币,共计24000元人民币)
3、注册及会刊费:2500元人民币/公司
4、运费:超出1立方按2600元人民币/立方收取,1立方以内免费。
5、人员费:人员全程31250元人民币/人,展览期间随团23400元人民币/人。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为有关招展和参展工作,并请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并于6月15日前报我局外贸处,有关展览会具体事宜,也请与我局外贸处联系。
联系人:朱伟雄、吕茜子
电话:0578-2135520、2151169,传真:2151167。
附件:参展申请表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