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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会丽水商会简介
中国国际商会丽水商会于2006年7月18日挂牌成立,会长由丽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纪检组长何鲜飞兼任。丽水国际商会是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团体组成的民间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其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国际惯例,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平贸易,推动双向投资。通过专业性的服务,积极提高会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丽水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其主要任务是:
(一)向会员单位介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和推动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二)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共同要求,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为会员开展国际贸易、国际服务和国际投资.进行先进技术交流和各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平贸易;引导会员自律行为,树立丽水国际商会的诚信形象;充当丽水市国际商业利益的代言人;
(四)提供国际商业活动的各类信息,沟通并加强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
(五)加强同国内外商会及海外商会驻华机构的交流、交往和合作;
(六)按照现代企业经营者素质的要求,为培养企业开放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做好培训工作;
(七)出版发行有关刊物、书籍及加强商会的网络建设:
(八)办理政府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
丽水国际商会实行会员制。凡在丽水市经合法登记、从事有关国际商业活动、信誉良好、承认《丽水国际商会章程》的以下企事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1.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2.外商、侨商和台、港、澳商在丽投资企业;
3.境外企业驻丽代表处。
4、丽水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贸促会会员均视同丽水国际商会会员。
会员有下列权利:
1.丽水国际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丽水国际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获得丽水国际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4.参加丽水国际商会举办的有关活动;
5.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
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四楼
电话:0578-2091673 传真:0578-2091664
E-mail:yxc959@163.com
联系:叶晓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