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本级关于申报2007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29 10:53:00
 

丽水市直有关外经贸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丽水市本级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定于2007年5月28日开始,凡已获进出口权、上年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申请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打开
www.smeimdf.org、www.smeimdf.org.cn、www.smeimdf.net网址,未注册的单位输入企业注册登记表后在输出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税、地税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海关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市外经贸局438房间财企处办理开通申报项目手续(凡已办理注册登记并已公示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申报项目流程)。
    2、开通后企业可在网上登录,按操作指南进行本年度项目计划的申报。
    3、市外经贸局对网上申报企业的项目计划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并在网上公示批复项目计划。凡被批准项目的企业待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在网上输入资金拨付申请,在输出申请表中打印计划申请表和拨付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登记表一份,并附规定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财务章送市外经贸局。
    4、申请单位收到市财政局拨款以后,网上输入资金反馈表打印一份送市外经贸局财企处。(联系电话:2091657、2091660)
       特此通知。
                                      丽水市外经贸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