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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汇等七部门。
二、联合年检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需参加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汇等七部门的联合年检。
三、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和地点: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6月17日 丽水国税培训中心
6月20日 青田县经贸局6楼会议室
四、网上联合年检申报系统
1、向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2、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zjaic.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五、联合年检各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丽水市外经贸局 2091663,2091665
丽水市工商局 2298715,2298723
丽水外汇管理局 2137311
丽水市国税局 2293202
丽水市地税局 2669301
丽水市财政局 2669257
丽水市统计局 2091611
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存在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在两个网站申报的年检资料,均获得“通过”后,即按网上提示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联合年检七部门的有关证、照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送检材料应按各部门要求分别装袋,资料袋表面应注明部门名称及袋内资料名称清单),参加各部门联合现场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