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丽水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来源:   作者:外资处    发布时间:2008-03-27 16:04:00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汇等七部门。

二、联合年检对象

 20071231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需参加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统计、外汇等七部门的联合年检。

三、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和地点: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617  丽水国税培训中心

620  青田县经贸局6楼会议室

四、网上联合年检申报系统

1、向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2、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zjaic.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五、联合年检各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丽水市外经贸局      2091663,2091665

丽水市工商局        2298715,2298723

丽水外汇管理局      2137311

丽水市国税局        2293202

丽水市地税局        2669301

丽水市财政局        2669257

丽水市统计局        2091611

 

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存在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在两个网站申报的年检资料,均获得“通过”后,即按网上提示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联合年检七部门的有关证、照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送检材料应按各部门要求分别装袋,资料袋表面应注明部门名称及袋内资料名称清单),参加各部门联合现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