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受理机构
丽水市外经贸局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 承诺: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受理条件
依法工商登记的企业
材料明细
1、按要求填写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
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
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登录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提交电子数据并下载;2、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凭完整、正确填写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市行政中心办事大
厅2楼市外经贸局窗口办理
流程图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2楼外经贸局窗口办理
联系人
陈迎春
联系电话
0578-2090217
网上受理
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结果查询
监督投诉
0578-2090207 20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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